肉类进口报关
一、入境前准备
入境前,海关要对进口肉类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、代理商的经营资质进行确认并备案,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。企业应确认其进口的肉类产品品种,原产国及境外生产加工注册企业均列入《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》,海关总署对该名单实施动态管理。
二、入境时查验
入境时,当肉类产品进入到达口岸后,如被抽中查验,海关对进口肉类进行查验采样,实验室检测,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肉类产品,海关会签发《入境检验检疫证明》。企业可将该批产品投入市场。若经检验检疫不合格,企业应配合海关,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。
三、入境后监管
入境后,海关要求企业建立进口肉类产品的追溯及召回制度,要求进口商完成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,确保进口食品供应链双向可迫溯。一旦发生食品*事件,立即通知各进囗商进行召回,较大程度降低对消费者的影响。
一定要记住!!!进口肉类产品,只有符合中国海关的相关监管要求,保证质量*,资料手续齐全,才可以进入中国销售。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实施收货人备案管理。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收货人怎么进行备案?
一、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要提交哪些资料?
《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》;
《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》;
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、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;
企业进口肉类质量*管理制度文件(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、不合格产品追溯、召回和处理制度、卫生防疫制度等);
反映企业组织机构设置、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的文件
提供拟经营的肉类种类、存放地点等信息的材料
提供境外供应商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
两年内曾从事肉类进口、加工和销售的,应当提供说明材料(种类、数量)。
二、备案流程
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
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交申请表及随附材料
直属海关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,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送海关总署
海关总署复核后,对合格的企业实施备案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。